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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东射线探伤机的辐射安全需求

2020-11-17 13:31:09

1、至少有1名以上专职人员担任辐射安全办理工作。

2、每台探伤设备须装备2名以上操作人员,操作人员应参与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,经查核合格和持证上岗。 

3、有必要获得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辐射安全许可证。

4.设备保护 每个月对探伤设备的配件、机电设备和监测仪器,特别是安全联6锁设备,进行检查、保护、及时更换部件。

5.自己剂量办理 探伤工作时,至少有2名操作人员一起在场,每名操作人员应装备一台自己剂量计。自己剂量计应并编号定人配戴,定时送交有天资的检查部门进行测量,并树立自己剂量档案。


丹东射线探伤机


6.档案记载 应树立探伤运转、辐射环境监测记载、自己剂量办理及修理记载准则,并存档备检。

7. 辐射事端应急预案 拟定探伤辐射事端应急预案,预案中应包含事端预防办法、发作事端后的处理办法和事端陈述程序等内容。发作或发现辐射事端后,事端单位应依据法规需求,当即向使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陈述。

丹东射线机工作时,应设定操控区和监督区。操控区鸿沟外X射线空气吸收剂量率应不大于20μGyh-1, 并设置显着的警戒线和辐射警示标识,专人看守。监督区坐落操控区外,答应有关人员在此活动。其鸿沟剂量率应不大于2.0μGyh-1。鸿沟处应有“留神,电离辐射”警示标识,大众不得进入该区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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